为贯彻《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》和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开展“学历证书+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”制度试点方案》等文件要求,高效有序推进公共事业管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工作,现将公共事业管理(初级)、公共事业管理(中级)2023年第一批次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人员
公共事务管理(专科)、公共事业管理(本科)以及相关专业学生。
二、考试时间
2023年7月1日—2023年7月2日(如有变化,将提前通知)
三、考试形式
机考(时长:90分钟,满分100分)
四、培训时间
自开课之日起至本次考试结束前
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,缺考作不合格处理,请务必准时参加考试,提前做好复习练习。
五、联系电话
010-60292259,18581559791(微信同号)
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公共事业管理专项办
2023年6月20日